中心风采

心理图书角
作者:   发布日期:2017-06-08   浏览次数:

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图书角借阅须知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1.本中心图书仅供学校、学院和班级心理学生干部、心理咨询学生借阅。

2.在办公室内阅读时无需登记,看完应放回原处。

3.为促进图书流通,每人可借一本带离中心阅读,每次借阅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周,若到期仍未看完,应办理续借手续。

4.延期未还并且未办理续借手续者,本学期内不可借阅其他图书,只可在中心阅览图书。

5.如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离中心,处以50元罚款,并取消借阅资格。

6.借阅时须检查图书有无勾划、批注、缺页、污损等情况,并在值班人员或中心老师处做好图书借阅相关信息登记。

7.借阅人要爱惜图书,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,不得随意转借给他人。

8.归还时,图书若有损坏并影响正常借阅或遗失,可赔偿原图书或按照图书原价双倍赔偿。

9.续借手续必须在所借图书借阅期未满前办理。每种图书只可续借1次,续借期为两周。若待续借图书已有人预约,则不可以办理续借手续。

10.外借的图书如遇特殊需要,无论到期与否,本中心有权随时催还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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