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工作

工作制度

管理学院心理健康工作制度
作者:   发布日期:2018-04-10   浏览次数:

一、工作职责
   1.掌握各班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,了解本院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。
   2.采取措施预防本院同学重大紧急事件发生,并及时向学院老师汇报。
   3.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。
   4.做好新生的心理普查及其他心理测试活动。
   5.积极配合学校工作,及时与心理委员联系,特殊问题及时上报。
二、机构设置
   根据学校学生处相关要求,学院成立四级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具体如下:
   1.一级: 学院副书记汪洋
   2.二级: 学院心理辅导员王新欣
   3.三级:学院心理健康部部长:高超,心理健康部部员:杨煜斌 彭晓芳 胡忠宝
   4.四级:各班级心理委员
三、人员职能
   1.学院副书记,主要负责学院的心理活动,心理测试,心理健康月等活动的组织事宜。
   2.学院心理辅导员,主要负责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传递。
   3.学院心理健康部,主要负责心理活动的组织与策划,协同老师顺利开展心理相关教育活动及主题班会。
   4.学院各班心理委员,主要是对相关的心理信息进行传达和执行。
四、组织条例
   1.每月召开一次心理例会,与会人包括心理健康部部全体成员,各班心理委员等。
   2.组织各班心理委员召开心理班会,促进同学间的交流与协作。
   3.对有心理方面相关问题需要咨询的同学进行初步的疏导。
   4.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的心理健康月活动。
   5.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相关宣传。
五、工作要求
   1.定期了解本院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,进行备案。
   2.对有心理问题的同学进行疏导,并上报心理咨询室。
   3.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   4.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作风,思想端正。
   5.部门各成员团结互助,协同完成工作。
   6.心理健康部部长要协调好本部门的管理工作,及时做好工作情况的总结与评估。
   7.积极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,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,支持其他部门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