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工作

工作制度

外国语学院心理健康工作规章制度
作者:   发布日期:2018-04-10   浏览次数:

一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宗旨
   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关注学生内在精神的成长与完善,帮助学生排除在学习、生活以及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烦恼与心理问题,引导学生学会学习、学会做人、学会关心他人、学会关心社会,增强社会适应能力,发掘个人潜能,完善健全的人格,为成人、成才、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二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范围
   主要负责外国语学院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、咨询工作。
三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
   1.培养学生心理特点和现代健康新观念
   2.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
   3.建立合理认知
   4.优化个性心理品质,塑造健康人格
   5.建立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
   6.培养良好的学习心理
   7.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
   8.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调适
   9.就业心理准备和择业心理
   10.恋爱心理和性心理的调适
四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职责
   1.心理辅导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热情诚恳,耐心细致,任劳任怨,尽职尽责地为来询者服务。
   2.应坚持开展经常性咨询工作,为学生提供及时、周到的服务。
   3.建立并妥善保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,对特别需要帮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。
   4.心理辅导员应遵守职业道德,对咨询内容严格保密,不得伤害来询者的尊严和情感。
   5.对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,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   6.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,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。
   7.负责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,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。
   8.指导、协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   9.开展多种心理咨询活动,组织团体心理辅导。
五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形式
   1.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。
   2.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。
   3.开展大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。    
   4.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第二课堂活动。
   5.开展多种心理咨询活动,适时开展团体心理辅导。
   6.建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,成立外国语学院心理健康教育QQ群(群号:481263324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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