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工作

工作制度

音乐学院心理健康工作制度
作者:   发布日期:2018-04-10   浏览次数:

为了关注全院学生的心理动向,协助学校学院解决各种心理危机,促使学生心灵得到呵护,让学生的心理问题得到妥善解决,帮助学生更快更好地适应大学环境,学习上得心应手、专业上发挥自己的潜力,实现学校提倡的“素质教育”目标,音乐学院现制定如下工作制度:
一、工作目标:
   1.不断完善部门管理机制,加强内部建设,培养干事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,培养干事到干部的转变的素质。
   2.心理部成员时刻关注同学心理健康,及时上报信息于心理辅导员,心理辅导员及时了解情况并与其谈话了解情况。
   3.竭尽所能帮助学生走出误区,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,使心理健康深入人心。
二、主要工作:
   1.建立完善的心理工作制度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。
   2.心理辅导员及心理学生干部积极参加心理专题交流和培训,积极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心理活动。
   3.对特殊学生进行持续关注并随时报送重点关注学生情况,定期与重点关注学生谈心。
   4.定期开展主题班会、心理部例会和心理座谈会、心理影院等活动。
   5.积极参与“5.25”心理健康月活动。

长春大学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音乐学院学生会心理部